在职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现象,当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呢?这个问题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将详细为大家解答。
我们需要了解失业金的定义,失业金是指劳动者在失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险待遇,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我们分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满足上述条件。
关于缴费义务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前,已经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第一条条件是满足的。
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实施细则,以下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依照《劳动法》第32条规定辞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内,实际情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可能是因为单位原因,如经营不善、裁员等,有的可能是因为个人原因,如家庭、身体等。
关于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需要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提出求职要求,这一条件也是领取失业金的重要前提。
以下是解答核心: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失业,且劳动者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领取: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
2、劳动者因单位原因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单位原因导致的。
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如主动辞职等,那么劳动者则无法领取失业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能领取失业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