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失业保险金对于暂时失去工作的朋友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究竟在哪领取呢?领取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问题。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地点
1、失业保险金一般在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也就是说,如果您在A城市参加的失业保险,那么您应该到A城市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2、若参保人在多个城市参加过失业保险,那么在其失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城市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地方,具体选择哪个城市,需根据个人意愿及各城市的失业保险政策来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
1、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要到所在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明》。
2、提交资料: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失业登记证明》;
(3)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3、审核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注意的事项
1、领取时间:失业人员应在失业后的60天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超过60天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有关,缴费年限越长,领取期限越长,具体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最长可领取18个月;
(3)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最长可领取24个月。
3、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一般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人员本人缴费年限确定,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停止领取条件:以下情况下,失业人员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地点、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上所述,在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以保障自己的生活所需,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